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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琛建议:新形势下对国税地税监管体制优化的建议
来源:厦门市委统战部   发布日期:2018-05-18   字号:T|T

 

 

曾琛(九三学社社员,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财管中心经理)反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这是一项利民、利税、利企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中国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必然要求。国地税合并可以大大精简税务机构,提高税务机关的办事效率;对企业而言,可以大幅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避免因分税管理权责不清、税收多头管理产生额外的管理成本;在企业纳税服务及税收征管上,国地税合并能保持税收政策的一致性,更能发挥税收职能。

为进一步发挥国地税合并对企业、对国家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减少国地税合并可能产生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尽快完善税法体系,逐步提高税收法律在税法体系中的比例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主要由《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车船税法》及《税收征管法》等四部法律、《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约30部行政法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50多部行政规章等税收规范性文件组成。我国目前有19大税种,而在中央层面制定的税收法律仅有4部,相比之下体现地方特色的行政法规太多,一方面导致税法缺乏权威性及稳定性,地方差异过大;另一方面企业在遇到税收相关问题时常常是“无法可依”,导致税务部门的解释权和裁量权过大,存在税收征管风险。因此在国地税机构合并的大好形势下,建议加快全国性税法的完善工作,逐步减少存在地方差异性的行政法规及行政规章,构建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全面从法律层面对国地税合并进行保障。

二、加快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借助税收大数据加快国地税融合

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根据税种属性和征管要求,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要在短时间内实现国地税对外服务的深度融合,税收征管工作的高度整合,达到国地税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一致性,就需要借助统一的信息平台。目前,企业在进行报税等业务办理时还无法通过联合平台进行操作,金税三期上线后国地税的相关信息也尚无法实现高度共享。因此建议尽快整合国地税的业务办理平台和登录端口,并将相关数据纳入大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实现专业化智能化服务和专业化稽查,达到过程管理和结果控制的有机统一。

(厦门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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