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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时间:2015年01月23日 星期五
省社院迅速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
来源:省社院   发布日期:2020-02-18   字号:T|T

        

2月13日下午,省社会主义学院第一时间召开院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2月12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社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李韧主持并讲话,省社院副院长马建荣、王岩,各处室(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李韧指出,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审议通过《关于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近期也将以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名义正式印发实施,体现了省委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高度重视。《若干措施》是新时代全省社院工作纲领性文件,对于社院的现实发展和长远发展意义重大。作为社院人,我们要乘东风,抓机遇,切实做到组织学习好,认真领会好、贯彻实施好,真正将《若干措施》化为抓好各项工作重要引擎,围绕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社院院长邢善萍提出的“大省大院”目标,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学院的社会影响力。

李韧强调,《若干措施》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第三次全国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会议和《条例》精神实质,对《条例》进行了细化,符合我省统战工作和社院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要继续以“大省大院”建设为目标,秉承“一个灵魂”,围绕“三条主线”,突出“六个坚持”,切实迈好“大步”、“实步”和“新步”。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待《若干措施》正式印发后,准备召开第二次全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会议,组织各设区市委统战部、社会主义学院和全院全体机关干部及其他统战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若干措施》,并再次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刻骨铭心。二要推动社院建设,《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全文有很多干货和举措,对社会主义学院的定位、联合办学机制、教学科研工作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各处室(办)要认真领会,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共同推进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办)要对照《若干措施》具体规定,明确各自分工职责,提前谋划、及早部署,切实发挥好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社会主义学院在新时代展现新发展和新作为。

会议还研究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春季主体班开班和新校区建设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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