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建立“企业共享用工”平台。企业可以通过平台报名提交富余员工情况或临时用工需求,平台将在尊重企业双方意愿基础上提供及时服务。参与“共享用工”的企业和员工不改变原有劳动关系,双方企业商议签订共享用工协议,明确借出期间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权利义务,确保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此外,漳州市还对符合条件的双方企业各给予500元/人奖补,大力支持“共享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