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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侨报社关于“同心福·乡村振兴巡礼”系列宣传片制作推广服务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来源:福建省委统战部   发布日期:2023-10-31   字号:T|T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福建侨报社确定以比照询价方式组织“同心福·乡村振兴巡礼”系列宣传片制作推广服务采购项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同心福·乡村振兴巡礼”系列宣传片制作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制作推广系列宣传片,充分总结和宣传福建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的图景,展现乡村振兴中的福建同心力量。

1.制作方面:围绕万企万商兴万村、科技教育助万村、回馈桑梓暖万村、石榴硕果结万村、两岸融合建万村以及闽宁协作、同心政和、仙游帮扶8个专题拍摄制作8条宣传片,单条时长约3分钟,总结呈现福建统一战线推动乡村振兴的动人故事、经验做法和崭新成效。

2.推广方面:在供应商的宣传平台设置“乡村振兴中的同心力量”话题、栏目,栏目或更新的作品在首页推广不少于1个月。联合其他中央驻闽媒体、福建主流媒体、新媒体、华文媒体等平台发布推广视频。

三、采购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9.9万元。

四、投标方资质及其他要求

1.投标方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营业范围必须包含采购人所需服务经营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投标方需为中央媒体,具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所属新闻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3.投标方投入的服务团队包括记者、编导、摄像、动画设计、主持等专业人员;

4.投标方具有从事政务类、文化类宣传片制作经验;

5.投标方的发布渠道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报纸、网站、客户端、公众号及视频号等平台;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7.本次采购各项目均不得转包、分包。

五、报名资料

1.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有效报价单;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3.有效期内的中央媒体证明材料;

4.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所属新闻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5.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7.税务机关出具提出申请的前三个月度完税凭证;

8.提出申请的前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9.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10.服务团队采编类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证明(至少3人),编导、摄像、动画设计、主持等专业人员相关专业毕业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11.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网页打印件;

13.政务类、文化类宣传片作品案例,须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14.报纸、网站、客户端、公众号及视频号等自有宣传平台展示。

六、版权归属

系列宣传片版权、使用权和改编权等属采购方,作品及相关素材需提供给采购方。

七、成交原则

比照询价方式采购,采取“货比三家、低价优先”的最低价中标原则选定中标供应商。

八、报名期限、地点

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日17:00,福建省侨办大楼502室。联系人:邓女士,0591-87802011。

九、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4日上午10:00,福建省侨办大楼6层会议室。

        附件1:“同心福·乡村振兴巡礼”系列宣传片制作推广服务询价报名表

        附件2:“同心福·乡村振兴巡礼”系列宣传片制作推广服务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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