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我社确定以比照询价方式组织第二届“共享同心福·我来讲故事”福建统一战线礼赞新时代短视频大赛信息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第二届“共享同心福·我来讲故事”福建统一战线礼赞新时代短视频大赛信息技术支持服务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委统战部第二届短视频大赛”网络投票及新媒体平台推广
(二)采购项目要求
1、专栏开设:在中标方自营媒体平台开设“福建省委统战部第二届短视频大赛”专栏(含专题搭建、美编设计);
2、采编:大赛前期、中期、后期宣传文章采写不少于3条;
3、短视频制作:第二届短视频大赛回顾视频制作1条;
4、投票平台搭建:含美编设计及投票期间的技术开发、维护。
三、采购项目预算
10万元(本项目报价按总价包干执行)。
四、投标方资质及报名资料
(一)投标方资质
拟参与投标单位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营业范围必须包含采购人所需服务经营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服务资质证明文件之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需为央级媒体,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所属新闻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需具备记者证,需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投入的服务团队具备至少1位采编类初级职称及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6、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置项目负责人,具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编导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相关人员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
7、提供至少1个近3年完成的类似活动成功案例及介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资料
1.投标方提交以上材料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2.项目总报价、各分项所提供服务的具体数据;
3.如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价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代理人身份信息,并签字〔章〕确认),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方应准时参加现场询价会,提交的以上报价材料应装袋密封,且封口处加盖公章,内页的报价材料每页也均须加盖公章。
五、成交原则
比照询价方式采购,采取“货比三家、低价优先”的最低价中标原则,选定中标供应商。
六、报名期限、地点
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1月20日17:00,福建省侨办大楼502室。
七、联系人:韩女士,邓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06418,0591-87873681;
八、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21日上午10:00,福建省侨办大楼6层会议室。